尊敬的網友:
您好!津政辦發【2013】53號文件中規定,積極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一)加強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各高校要將創業教育列為必修課程,寫進教學大綱。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鼓勵高校與公共就業人纔服務機構合作開展創業培訓和實訓,將創業培訓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延長至畢業前3個學期,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
(二)開展職業培訓。對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市場緊缺職業技能培訓;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以定向培訓為主的就業技能培訓;對企業擬錄用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以定崗培訓為主的上崗前培訓。對培訓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培訓費補貼,補貼期限為在學期間和畢業後1年內。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津勞社局發〔2009〕44號)所列職業技能培訓,取得中級工及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培訓成本50%的培訓費補貼和100%的技能鑒定費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以外職業和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外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每人800元的標准給予培訓費補貼和100%的技能鑒定費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定向就業培訓,培訓合格後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准給予培訓費補貼。
(三)提高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額度。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給予30萬元;對已經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創業者可給予貸款再扶持,貸款總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額度范圍內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按照貼息利率予以貼息。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最高額度以上且不高於20萬元的部分,由市財政按照貼息利率的50%予以貼息。
(四)給予房租補貼。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企業租賃房屋的,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准:按照每人1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每天補貼1元,補貼2年(實際租用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計算)。所需資金由市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五)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成功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給予1年的崗位補貼和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您諮詢公司申辦流程的問題不是人力社保局業務范圍,建議諮詢工商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