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現在住在大邱莊鎮春華裡,房子是2005年交的鑰匙,我家是從房子還沒有蓋就交錢的,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房產證一直也沒有下來,直到2008年纔給我家房產證,誰知道房產證還會有錯呢,也沒有仔細看,今天的某一天,我突然發現我家房產證上的樓門寫錯了,便找津海街的村委會,被告知當時發證的那個機構沒有了,只是村委會給出了個證明,可是我到派出所查詢的時候,派出所不認這個證明,只認房產證上的地址,我該怎麼辦?怎麼更改這個房產證?(另:兩套房子的房產證是一樣的,和我家錯的地址對應的那套房的房產證和我家的房產證是一樣的)
尊敬的“李婧”網友:
您好!經調查,您大邱莊鎮春華裡住宅的房產證,非縣房管部門頒布,屬於無效證件。縣房管局已與您進行了聯系,您可按照縣房管局告知的程序進行辦理。相關問題可諮詢縣房管局產權科,聯系電話:28942178。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