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8月2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物價局、東蒲窪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處理。
物價局回復如下:2010年8月,區物價局和區房管局共同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的通知(津武價[2010]7號)後,由於種種原因,我區2003年前建設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仍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收取。該收費標准在全天津市所有普通住宅小區早已不復存在。
隨著物業管理服務成本的不斷上昇,各物業服務企業大多虧損經營,嚴重影響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造成管理不到位,服務跟不上,群眾不滿意。為進一步提高我區的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在反復調研的基礎上,決定按《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規定四個標准中的最低級執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收費指導標准共分四級:其中每月每平米收費,一級標准:1.20元;二級標准:0.90元;三級標准:0.75元;四級標准:0.50元。),即物業基本管理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由原來每月每平方米0.25元調整為每月每平方米0.5元。
東蒲窪街道辦事處回復如下:小區的物業費自2013年1月開始上漲為0.5元每月,合理。依據為《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規定四個標准中的最低級執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收費指導標准共分四級:其中每月每平米收費,一級標准:1.20元;二級標准:0.90元;三級標准:0.75元;四級標准:0.50元。),即物業基本管理服務收費價格標准,由原來每月每平方米0.25元調整為每月每平方米0.5元。
簽訂的物業費協議是當年的收費標准,價格是根據市裡、區裡相關部門文件調整,其他的像本小區電梯費十年不收的約定是不會更改的。
當時物業費上漲時,與原村乾部和業主委員會進行過溝通,並且在每棟樓的公告欄進行了張貼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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