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針對您反映的情況,我們進行了了解,相關情況如下:
員工條件
戶籍在外省市,年齡在45歲以下,初中(含)以上學歷(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在濱海新區企業一線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天津市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有資格參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的,以及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不得參評。
企業條件
在濱海新區注冊、營業納稅,2012年度納稅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用工人數在50人以上的企業,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商業服務型企業應佔一定比例。模范遵守國家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注重人文關懷,切實保障職工權益,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近兩年內未發生過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的企業。
目前辦理權限在市公安局戶政處(簡稱“六處”),尚未下放到全市各公安分局戶政科,需到市公安局辦理該項業務。
建議您找所在企業出面詢問公安機關,您本人或您所在企業是否符合落戶條件。此外,評上了“優秀”但不符合在津落戶條件也是不能批准落戶的。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濱海新區政府
20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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