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近期在天津開發區買房(首套房),他本人是外地人,當前戶口屬於開發區公司的集體戶口,如果買房的話就可以在拿到房產證時直接在天津落個人戶口。現在的問題是:
1.我是大專學歷,戶口在寧夏老家,想以後遷移到我老公的戶下?可以嗎?如果可以,幾年後纔能辦理?
2.現在計劃簽購房合同,我給房產顧問提到這個問題,他建議我的戶口屬於後期投靠的話,最好在購房合同上只體現我老公的姓名,對後期我自己戶口的投靠辦理上有好處,您看房產顧問說的有道理嗎?
3.如果沒有道理的話,那在購房合同上寫上我們夫妻共同的名字,這樣對我後期的戶口投靠有好處嗎?
期望得到您的回復,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