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婚前購買天津市區二手普通住宅一套未使用公積金,使用按揭商業貸款。之後按月打印還款憑證提取公積金,後來一次性還清了按揭貸款並打印了一張十餘萬的還款憑證。婚後現在想利用這張十餘萬的還款憑證提取配偶公積金,但是由於時間長久,房管局打印的買賣協議和與建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已經丟失。
從邏輯上講,我個人可以提取我的公積金,可以證明買賣協議與借款合同曾經存在過;而我與配偶的結婚證可以證明婚姻關系。是不是可以說我愛人也符合提取公積金的要求?現在只是丟失了買賣協議與借款合同的原件,是否可以辦理?該如何辦理?請幫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您溝通,您使用按揭貸款購買過一套私產房,並已經結清貸款,現在需要提取配偶的公積金,但《房產買賣協議》與《貸款合同》丟失。按照現行的公積金提取政策,提取所需要件:1.職工、配偶身份證;2.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3.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4.《房產買賣協議》;5.房地產權證; 6.契稅完稅證明;7.借款合同;8.貸款還款憑證;9.職工本人簽署的同意查詢其征信信息的《授權書》一份(可在前臺辦理時填寫)。 如《房產買賣協議》丟失可提供加蓋房管局印章的買賣合同復印件,產權證必須提供原件,《借款合同》丟失需要向貸款銀行補辦。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