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一、考生補辦證書須帶齊以下材料:
1、在本市市級報刊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的整張報紙原件。登報內容包括:姓名、證書名稱、專業、級別、考試通過年份及證書編號(如沒有專業、級別可以不寫;計算機考試須注明通過年份和月份)。
2、個人補辦證書的申請。申請中需寫明補辦證書的名稱、通過年份、專業、級別、證書編號,本人簽名(如沒有專業、級別可以不寫;計算機考試須注明通過年份和月份)。
3、單位證明(可在個人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印章並注明單位意見)。
4、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與原證書照片相同底版的一張一寸半照片(補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不需要照片)。
二、更換、補辦證書的時間
1、申請受理時間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管部門要求,市人纔考評中心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集中兩次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證書更換、補辦手續。考生可於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提交申請。超過該期限申請更換、補辦證書的,視為下一批申請辦理。
2、領取證書時間
更換、補辦的證書一般在7月底和轉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人纔考評中心將及時電話通知相關考生按約定時間到市人纔考評中心領取新證書。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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