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萬達廣場,靠近泰興南路一側,夜間路上擺賣嚴重且在十點之後,甚至在十二點之後,依然有高音喇叭播放音樂的情況,嚴重影響了居民的休息。
根據《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第二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和其他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以及在午間和夜間進行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和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造成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希望公安部門能夠予以治理。
尊敬的楊潔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處理。區綜合執法局四大隊將每天派隊員對此路段進行監管,並與道路直屬隊一起,不定期對佔路擺賣問題進行治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