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外省人纔引進的問題。
我和我愛人在2011年在天津市登記結婚。2012年6月在天津買房。我是天津市戶口(男),我愛人是黑龍江省戶口。我想問一下,我們現在的條件,能不能把我愛人的戶口遷到天津來!
謝謝,盼回復!
尊敬的“ 李興華”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公安分局進行核查。經查證,李興華大學畢業分配在津工作已滿6年,戶口在本市大港區,其妻黑龍江省戶籍,夫妻現在大港區購房居住,諮詢其妻戶口可否來津。民警依據天津市戶籍管理相關政策規定,告知李興華: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並已在津落戶滿3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可以申請投靠在住所處落戶。但此類戶口應由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即大港分局)受理。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