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愛人工作單位在其加入公司時給辦理了天津市集體戶口,而我的戶口是外地的集體戶口,今年6月添有一子,不能給孩子辦理落戶。想問一下,能否把我愛人的戶口落戶親友家?有什麼要求?辦理流程有哪些?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或致電86994050(北辰區外來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