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開始單位為我繳納了社會保險,但是由於之前的人事人員不了解,所以直到2013年2月份纔在勞動局辦理了用工登記。這種情況下,現在離職可以享受領取失業金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失業保險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