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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祥家園是2012年交付使用的新房,按規定配套管線有兩年的保駕期。但是我們業主去年按時足額交了暖氣費可是屋內溫度、壓力都不行,還經常被停氣。難道業主交了錢還要負責協調開發商、物業、供熱單位的事嗎?
今年又到了交暖氣費的時候了,我該交嗎。而且我有幾個疑問和關注點,請有關部門給予解釋。
1、南開區第四供熱站一直聲稱該小區管線有問題,為什麼去年群眾為了供暖,出現堵路事件,南開區政府出面後,本小區在一段事件內溫度就特別正常,而且還挺熱。
2、南開區第四供熱站是否是燒煤的鍋爐,少燒煤是否會節省成本,合時進行煤改燃。
3、開發商天津市凱祥房地產開發公司,為什麼不出面解決此事,弄個物業在裡面和稀泥。當初有關部門是怎麼驗收的,如果真的如供熱站說的那樣,有關部門也應負有責任。
4.照這種清況發展下去,出了保駕期,暖氣依然會不熱,請問第四供熱站出水的溫度和壓力,這個有沒有標准,誰來監管。如果供熱站出水溫度和壓力就不行,我們的管線在好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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