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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綜合執法局執法領導:
您好!我是天津市東麗區東麗開發區津塘公路北側萬科魅力之城蘭雅苑18-3-202室業主,現反映東麗區萬科魅力之城蘭雅苑18-3-102室業主在園區進行私拉亂建。從本小區2012年10月30日交房至今,違法建築仍未拆除,並且還在繼續建設裝修中。情況如下:
2012年10月30日小區交房之後,102業主立即對小院進行違法建設,當時由於我(202室)並未入住,在短短4天時間後纔發現違法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封頂包圍了我202室的所有房間,從封頂跨入我窗臺輕而易舉。期間,物業人員前去制止、勸告,無果後並下達違規整改單;業主雖承認自己違章行為,並在違規整改單上簽字,但是拒絕整改。
2012年11月初,物業將違法建設圖片資料寄到東麗區綜合執法局和天津市綜合執法局請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東麗區綜合執法局於11月6日左右,前來執行,將18號樓一單元一戶的違法建築拆除,但我樓下的102室並未拆除,而且是絲毫未動,東麗區綜合執法局也未給出明確的不拆除理由。物業人員反饋給我們的是執法人員給102室業主下達了整改通知書,業主並且交了一定金額的保證金(詢問東麗區綜合執法局信訪辦工作人員從未正面回答此處罰),之後便了無音訊。
此後我們曾不少於5次直接到東麗區綜合執法局詢問事情進展,而工作人員答復敷衍了事,而且經常撥打信訪辦電話則在上班時間也無人接聽。這好幾個月時間內,樓下違建給我們的安全和生活隱私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違建的封頂包圍了我202室的所有窗戶,建設破壞了小區的紅外系統,監控也是死角,物業乾涉無果。為了安全我們還自己安裝了防盜網。
2013年6月中旬,無奈之下,我們向天津市執法局反映,工作人員也積極了解情況。之後在小區的公告欄見到了對於102住戶的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發布時間為6月21日,拆除限期為5天,但直到到今天違建仍然還在建設當中。並且由於102室的違建未被拆除,小區內其他小院裡的違建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也一直沒有執法人員前來處理。
102室業主已嚴重破壞小區整體環境,望市局領導依法早日對違建給予處理,恢復我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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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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