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離婚,一個人帶著1歲多的孩子,也沒有住房,我和孩子的戶口都在我母親那,母親現在退休,可是有腰間盤突出的毛病,不能久坐久站,也給我帶不了孩子,我要想自己帶孩子只能放棄工作,可是就沒有了生活來源,我每個月的工資1000多元再扣了保險也沒有多少錢了,如果我和孩子的戶口想遷出來,能遷到哪裡去呢?像我這種情況要是想租廉租房,我有這個條件嗎?可是租房又是一筆挑費,忘了說了,我還有個繼父,現在還沒退休,隨意不想跟他們住一起,您給看看我這個條件可以嗎?謝謝了
宗星磊同志: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