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此想跟您諮詢一下,我和我愛人結婚前,我已經購房,未使用公積金,此房為貸款購房,戶主為我和我母親,現在仍有一點貸款。現在我想和我妻子使用公積金購房,是否算第二套房?如果戶主寫我妻子的名字的話算第幾套?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您所諮詢的問題,您可以直接與北辰房管局(26391171)進行聯系,工作人員將會為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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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政府
20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