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個人補繳2002年-2007年間中斷的養老保險,社保中心要求到存檔機構打印繳費通知單,本人現檔案存放於北方人纔,2002-2007年存放於南開人纔服務中心,北方人纔要求必須補繳2002-2007年的存檔費,每月按15元標准,共需補交1060元,等於我為了補繳保險要繳納兩次存檔費用,請問人力社保局為什麼補繳保險要安排到存檔機構打印繳費通知單,此安排無形是讓存檔機構從中收取費用,且非常不合理,為什麼不能在社保中心直接打單據,請給予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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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9日
您好!經查,職工本人到分中心諮詢個人繳費補繳問題,因其當月剛與河西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檔案轉入北方人纔存檔,河東分中心要求其提供養老保險手冊或存檔證明,以核對繳費情況,職工到存檔部門提出開局存檔證明並取出檔案中養老保險手冊時,被收取了存檔費用。不存在分中心要求到存檔部門打印繳費通知單及從中收取費用問題。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