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近平”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董近平?網友:
您好!您所諮詢的關於?領秀城小區物業費標准?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反映人住領秀城3號樓4層,該樓為多層住宅。經查閱有關建築圖紙並實地查看,領秀城小區多層住宅4層以上均為二次供水系統(水泵加壓),不配置電梯。該小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第六條約定,多層住宅物業基本服務費為0.8元/月.每平米,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為0.45元/月.每平米。因此,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反映人所在3號樓4層以上業主的物業費繳費標准應為1.25元/月,每平米。
2012年7月,領秀城小區一期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多層住宅業主按照0.8元/月.每平米標准繳納了物業費,開發建設單位給予物業公司一定經濟補償。今年,開發建設單位不再補償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決定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標准收費,但考慮實際情況,對多層住宅4層以上物業費給予了部分優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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