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 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不得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確需夜間施工作業的,必須提前3日向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方可施工,並由施工單位公告當地居民。”那麼,大都會一直在夜間施工,為什麼我們沒看到公示。請問它夜間施工合法嗎?如果不合法,為什麼我在上一次反映後,一是沒人給我回復,二是大都會仍然連續夜間施工?此件為重復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