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8月9日
尊敬的秦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在泉州路違法停車被攝錄問題。您違法停車的泉州路兩側建有居民小區,泉州路道路狹窄,通行能力有限,違法停車嚴重影響群眾出行秩序和交通安全,也是周邊群眾集中反映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停車泊位除外。”就是除停車場、停車泊位外,其他地點禁止停放。對違法停車更不會有許可的時間。針對違法停車,我們目前當成重點工作,進行治理,希望廣大駕駛員規范停車,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確保秩序順暢有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八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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