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2005年7月份在河北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現年34周歲,妻子與我同歲,戶籍為湖北省荊州市非農業戶口,在2010年本人換嚴重的腎功能衰竭,並在當年完成腎移植手術,在網上看到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前將配偶的戶口遷至本市,所以想諮詢一下我是否具有此項資格,同時諮詢一下問題:
1、本人戶籍現在為河北區,但房產不是我的名下,住房證明需要如何提供
2、投靠對在天津繳納社保有沒有相應的限制條件
3、在天津居住生活5年以上需要不需要相應證明文件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