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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金是勞動者的“活命錢”,可以讓他們在年老、失業、生育、由於工傷而喪失勞動能力時,獲得物質幫助。天津市許多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發生的勞動爭議,在塘沽沒有一個單位管,請看事例:1、天津遠洋烘彬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在塘沽區注冊成立,自2012年11月開始欠繳公司全體職工保險,請問,職工應該如何維權,據了解,此問題勞動仲裁不受理,只能去社保稽核處投訴,但稽核處說他們沒有管理力度,只能給單位下個通知,單位如果不繳他們也沒有辦法,讓我們去勞動局,勞動局又說不管,不知道是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請給予講解,職工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辦了,謝謝!事例: 2、河西區,公司自去年11月份起斷繳了我們的五險,1月份起斷繳公積金,但是仍然從我們工資裡扣除五險一金的部分,我們每次催繳的時候都給我們一個時間,但是到這個時間仍舊沒有給補繳五險一金,至今仍舊拖欠,我們曾經去社保管理中心打算舉報,但是那邊說他們只有監督權沒有執法權,所以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辦?是走仲裁還是訴訟,仲裁該怎麼辦?訴訟該怎麼辦?事例:3、塘沽區天津鴻立東方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不給員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塘沽勞動仲裁不管,說今年1月份下了一個什麼文件。上述勞動者先去的注冊地勞動監察大隊,他們讓我們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我們又轉去了所在地監察大隊,之後又給我們推到了市社保管理中心,我們也去了,市社保管理中心表示他們只有監督權沒有執法權,所以無能為力,我們曾經去社保管理中心打算舉報,但是那邊說他們只有監督權沒有執法權,我問過天津市社保了,他們說除了罰款以外也沒有什麼執行力度,況且企業表態也不怕罰款,社保說這件事應該由勞動監察負責,現在這兩個部門互相推,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去法院,法院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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