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3年,從來沒有發過防暑降溫費和煤火費,這個是強制發放的吧,但是我們公司沒有發過,需在走什麼渠道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外資企業也應發放防暑降溫費。每年6月至9月,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不得以實物代替。2013年的標准為116元。用人單位不發放此待遇,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