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3月18號結的婚,但是戶口沒有遷走。依然留在東橫村。今年懷孕了,十月份的預產期,面臨孩子上戶口問題。想把孩子戶口和我的一起落在東橫村,可是到東橫村委會去諮詢,有關人員說:東橫村在去年10月份的時候戶口就已經凍結了,孩子的戶口可以落戶在東恆,可是以後東橫村佔地分錢等等一切福利待遇都沒有,因為我屬於外嫁女。可是我聽說其他村可沒有外嫁女的孩子不能享受一切福利待遇的條款,只要孩子隨了母親的戶口,母親所在地分錢分房之類的,孩子也一樣享有。我想問問東麗區的有關部門的領導幫我解決一下,我想這個戶口問題不可能是一個村一個樣吧?希望有關領導不要冠冕堂皇的回答問題,多為老百姓乾實事,權為民所用、心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本人此問題是7月11號詢問的,現在都8月份了,不但民政零距離上沒有我的提問,而且也沒人給我就答復,希望有關部門抓緊時間辦理,謝謝有關領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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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8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村民是否享受村內福利待遇,是由村委會按照相關政策及經過村相關民主程序決定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