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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楊慶蘭,是河北區新開河街居民,家住育嬰裡4號,靠打工維持生活,現在一家庭24小時護理一位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有一件事使我非常無助,特請求幫助。
我的兒子夏彬彬與內蒙古赤峰市張金鳳未婚生育一女孩,名夏雨欣。09年夏彬彬因犯罪被判無期徒刑,張金鳳把孩子送到我護理的病人家中後一走了之,至今毫無音信。因為孩子是未婚生育,到現在還沒有上戶口,從那時開始,我為孩子戶口問題找過派出所,居委會,街辦事處,法院。
1、派出所先讓我找孩子母親,我邊護理病人邊抽時間四處打聽張金鳳的下落,一找就是一年多,但是毫無結果,2012年11月在派出所報警備案。在這期間,於2012年8月,在街計生辦繳納了非婚生育社會撫養費1萬1千元整。
2、我又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說我沒有監護權,我找到法院,又經過一年多的時間,2013年,法院正式判決我是夏雨欣的監護人。
3,拿到法院判決後,我再次找到派出所,讓我去醫院復印分娩病例,去街道開未婚先育罰款證明,所有材料我都准備齊全後,派出所給我的答復是這件事情辦不了,還得讓我自行找到孩子母親。經過兩年多的折騰,事情又回到原點。
孩子的母親當初棄子出走,目的就是斷絕與孩子的一切關系,她自行“失蹤”,讓我如何尋找?!況且我已經具備孩子法定監護人的資格,根本沒有必要以尋找孩子母親作為理由。為了孩子的現在和未來,我又著急又絕望,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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