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我單位跳槽二十幾年後懷疑自己患有職業病,而且認為目前所患疾病與在我單位的工作經歷有關。請問如果他現在想申請職業病鑒定,由現在所在單位(勞動關系所在地)負責申請還是有原單位申請?原單位在這位職工申請鑒定過程中有哪些義務?
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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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