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光大銀行信用卡客戶,本人信用卡2013年5月18日信用卡賬單最後還款日為6月6日,然而本人6月10日想起本期賬單未還款,於是撥打客服電話查詢得知光大銀行信用卡無論何種卡種最後還款日均只能延遲3天,通知本人今日還款肯定會被收取滯納金及利息。於是本人6月10日進行全額還款,於是本人關注下期賬單(6月18日賬單)卻發現未被銀行收取費用,於是繼續多次撥打客服熱線,被告知改行延期還款最多只有3天,顯然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延期4日還款)眾多客服所言已是謊話。為搞清光大信用卡到底能延時幾日還款的問題,本人將6月18日賬單(7月7日為最後還款日)推遲5天還款,結果被銀行收取滯納金及利息。不知銀行眾多客服為何都一致以謊話對待客戶?難道如此謊話是銀行統一要求?到底廣大銀行到底能延期幾日還款?三天?四天?還是看人下菜碟,不同客戶不同延時還款期?
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經諮詢相關銀行,延期還款與所還款項到帳時間等因素有關。特此建議您按照銀行規定的還款日期還款,避免發生延期或逾期,以免影響您本人的銀行信用紀錄。
祝生活愉快!
市政府金融辦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