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對象在一家民營企業負責成本核算.去年年底此單位從津南搬到了寧河,因為津南的工廠合同到期,所以單位在寧河新廠未交工的情況下就強行搬遷!樓梯護欄未安裝,廁所不能用,飲用水沒有,現場存在建築設備和材料,油漆剛刷完,仍在施工.由於我對象此時處於懷孕期,考慮到自身的安全以及醫生的保胎建議,就向單位申請了休假.但是單位考慮到工作繁忙,就同意我對象在家辦公,工資和福利全額發放.在臨產前的幾個月,工資福利確實是按全額發的.但是現在單位在未協商的情況下就私自修改了政策和福利待遇,工資按70%發而且要求我們把前幾個月的退回來.就此事,我有幾個問題想諮詢下:
1. 單位在未經員工同意的情況下,私自修改福利待遇對不對?
2. 單位不具備安全工作環境,孕婦應該怎麼辦?
3. 單位能不能私自克扣員工的生育保險?
期待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