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中的關心。但是,關於標題一事的答復,我們業主表示不理解。
1.變電站與居民住宅的安全距離:正面不少於12米,側面不少於8米。這是國家環保局的規定, 對此,曾有法院的案例。6米的說法我們不能接受。
2.實測距離有誤:變電站到居民住宅應包括居民的前院,因為這是居民生活區的一部分,而且是休息場所。不到7米的距離是認可的,包括開發商的售樓人員在內實測的距離。
3.關於噪音與輻射問題。目前無人與業主進行實質性的溝通與處置。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天津市規劃局津南區規劃分局處理,現回復如下:
關於安全距離的問題。此箱式變電站為10KV,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規定,10KV以下的箱式變壓器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米,津南區規劃分局在規劃審批中要求箱式變電站與住宅間距大於等於6米,符合規范要求。
關於實測距離問題。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6號令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要求,建築間距是指兩棟建築物或構築物外牆之間的水平距離,所以箱式變電站與住宅間的距離應從建築外牆開始計算。經現場實測,箱式變電站與94#樓小院院牆距離約為7.5米,與住宅裝飾門柱距離約為9.2米,與住宅外牆距離約為13米,符合規劃要求。
至於您提出的噪音輻射問題。區環保局反饋,已與您電話聯系,告知您此項監測應到市有關部門申請。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