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7至2013.3在天津工作(天津繳納養老保險),2013.6在北京繼續工作(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都是外資企業。2013,4~5月待業沒有繳納個人養老保險。想諮詢一下,是不是必須補繳,如果不補繳會有什麼影響?會對今後的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有影響嗎?如果個人補繳算工齡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在存檔地社保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城鎮個人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符合條件人員是否補繳失業期間的保險沒有強制性,自願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退休計算養老待遇時,養老保險有間斷的會影響養老金。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