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是天津市紅橋區戶口,妻子是外地戶口,雙方在北京工作定居,想在天津辦理准生證,在街道居委會辦理准生證的時候被要求出示醫院證明,我們已經在北京的海淀婦幼醫院建檔,並且胎兒已經有16周大小,居委會要求必須回天津建檔,想向您諮詢一下,是否有必要,如果要回天津檢查,是否需要重新檢查並建檔,如果不需要的話,應該怎樣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