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我2000年購買了本區的一套商品房,但當時只辦理了房產證,至今還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請問: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到哪個部門去辦,辦理土地證都有什麼費用,需要交稅嗎?延遲辦理是否會有罰金?請給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您在2000年買的田園小區的房屋,不需要單獨再辦理土地證,可以到房管局交易大廳辦理二證合一手續,需要繳納配圖費和工本費55元。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