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佔村民的果樹地,只給了樹錢,不給清苗費,而且果子已經要成熟了還不讓等果子成熟以後再砍樹,說是給錢就要砍樹,地荒廢3年也不讓百姓收果,這是人乾的事嗎?難道就沒人管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