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紫羅園項目於2013年3月由該小區業主大會和天津市玉麗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天津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經核實情況,該小區業主大會於2013年1月進行改選,制定了《車輛管理辦法》委托天津市玉麗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服務。
我小區業委會與玉麗達物業公司簽訂的是停車服務協議,並未授權玉麗達物業公司將公共車位安裝地鎖進行出租。業主委員會在玉麗達物業公司私安地鎖第一時間通知其停止其違規行為。但玉麗達物業公司置若罔聞,繼續安裝地鎖並對外出租。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投訴無門,准備與其解除合同。但對於其繼續違反協議私安地鎖的行為希望政府及時制止。(可向陽光卡蒂爾居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核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紫羅園項目於2013年3月由該小區業主大會和天津市玉麗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天津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經核實情況,該小區業主大會於2013年1月進行改選,制定了《車輛管理辦法》委托天津市玉麗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服務。物業公司對小區車位進行了梳理和劃分,有個別業主私自安裝地鎖並侵佔綠地,物業公司多次進行公示和疏導工作,近期協同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拆除。
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
關於業主大會對車輛管理辦法的決議業主可以向業主委員會查詢、提出合理化建議,協調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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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政府
20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