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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您好:該小區首批業主已入住一年有餘,首批入住的業主按照約定的3元/平米交了物業費,但基本沒享受到任何匹配的服務。小區內的燈沒亮過,報修的項目遲遲得不到修理,主要表現如下:1、我家走廊的燈從我入住就沒亮過,我報修兩周後,換了一個還沒蠟燭亮的燈泡,我又報修,數日後終於換了個能看清楚鎖眼的燈;衛生間沒有紗窗,我5月25日報修,至今沒有安裝;我們這棟的樓外延窗臺有裂縫,我5月25日報修,到目前大約兩個月時間內,物業來收過兩次物業費,每次都重新看報修位置,仿佛從沒報修過一樣,您說這樣的物業誰會給他物業費。只要物業做到了自己該做的,沒人會找茬不交物業費。更令人不解的是,從今年端午節前後開始,車庫架空層開始施工,打電話問物業,他們說不知道在做什麼,無奈向開發區相關部門反映,回復請見附件。我不太明白的是,首批業主已經入住快一年的時候,物業私自進行施工,而且可能還是營業性娛樂場所,並且尚未審批。一個連自己本職工作都做不好的物業公司,怎麼這麼有閑心做這些私搭亂建的事?而且這種私搭亂建發生在5、11、10樓等多處,據不很可靠消息,有可能是給一些人出租當宿捨。目前施工已基本完成,從樓道的變電箱裡拉了一根明線給私搭亂建的處所供電,由於這個處所安裝了門,不知道裡邊在做什麼。請領導百忙之中關注此事,開發區的呼叫中心回答和附件類似,他們好像管不了這個小區的問題,還讓我們自己去問物業.業主能自己解決的問題絕不會麻煩領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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