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沒有具體正當理由辭退員工,員工該如何維權,該公司的加班費被克扣按7.5折發放,是否合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事由,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支付標准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的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