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工作情況如下:06年8月到07年7月在天津公司上班(交了養老保險),07年8月到12年7月北京上班(養老保險視同繳費),12年7月到13年7月待業狀態(沒繳納任何保險),如果待業一年的養老保險以個人名義補交,然後進入天津高等院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個人補交一年保險算工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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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您好!由企業招錄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在認定工作年限時需根據檔案中與本人所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確定。以個人名義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不能計算工作年限。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