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北辰雙口鎮安光富泉公寓買了一套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是70年大產權,可以隨時買賣銷售,之後房屋不但為小產權,還不具有買賣的資格;與此同時承諾2010年12月份交房,但是2011年底纔交房,並未按照合同索賠。後發現被騙,該房地產開發商不具備買賣的資格。雙口鎮富泉公寓報建項目為工業建設項目,未辦理任何售房手續,鎮政府已明令禁止其銷售,同時投資人也出據書面保證不對外售房,否則出現一切後果由其個人承擔。
之後的很長時間直至今天,都聯系不上售樓中心的人。居住毫無安全感。
介於此情況,我們需要退回房子!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雙口鎮富泉公寓報建項目為工業建設項目,未辦理任何售房手續,鎮政府已明令禁止其銷售,同時投資人也出據書面保證不對外售房,否則出現一切後果由其個人承擔。目前,您可直接與開發商溝通,協商解決已購房屋問題,也可與雙口鎮政府進行溝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