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貴局諮詢何為 綜合工時 。 如果單位使用綜合工時計算工時,那它的加班工時是不是,也要遵守勞動法的最高加班工時之規定。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但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必須准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