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戶口在天津紅橋,老公戶口在保定,現在工作居住在北京,之前諮詢過您,夫妻雙方都辦好了婚育證明了。因為現在懷孕了不方便跑,就將材料都郵寄回天津,讓家人幫忙辦理准生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問題是:
現在我母親先在街道辦好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街道說准生證就要在居住地辦了,如果不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纔是在戶籍地居委會辦准生證。
但是北京居住的街道說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要辦理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用(為了報銷生育保險),說准生證還是要戶籍地辦。
現在兩邊都不給辦了,到底我這准生證怎麼辦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