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住在河東區萬新村16區(冠雲西裡),我們這屬於企業產(原飛鴿自行車廠),後來產權管理交給了某房管站(靖江路附近),由房管站代收代收房費,在2005年左右房管站曾經組織賣過一次產權,本區有將近一半兒的居民購買(當時我由於個人原因並未購買),可是現在我很想將房屋的產權買過來,請問我要准備什麼材料找哪一個相關部門?謝謝!
尊敬的馬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已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