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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您好,2011年8月份,我們購買了楊嘴當地村民還遷房一套,買賣房屋時是在楊嘴村委會的監督下辦理的所有相關事宜,買賣合同一式三份,留檔在村委會及我們手裡,我們也在當天結清所購買房屋全款。
而買房前我們在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員處了解到,該還遷房的買賣是政府支持並且合理合法的,村委會也表示會在房屋交房時做好我們購房人與拆遷當事人之間的產權交互問題,也正是因為有楊嘴村委會的介入,纔使我們買方在購買此房時得到了心理保障,促使我們安心買房,等待房屋交付。
截止到2013年6月底,也就是還遷協議上標注的交房時間為止,楊嘴城中村拆遷改造的房屋還未建齊,而我們也與村委會諮詢過多次,村委會表示要所有樓房全部交齊纔能統一選房,對此我們表示理解,但是何時交房至今未給我們一個具體時間。
由此我們就在延期交房給我們造成損失的賠償問題上產生了爭議,村民表示還遷協議上的租房補貼是給當地村民的,與我們無關,並且村委會也支持此說法。可是我們在2011年8月份簽署了房屋買賣協議並就交齊房屋全款,原則上我們已經是房屋的主人,到期未交房已經給我們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可我們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補償,並且沒有相關負責人員與我們溝通此事。村委會及北辰政府相關負責人員建議我們與賣方溝通賠償事宜,但是因租房補貼會涉及到村民與我們雙方的個人利益,而交房時房屋產權及一些事宜是需要賣方配合我們辦理的,如果我們因為租房補貼事宜與賣方鬧得不愉快了,很有可能會影響後續事情的辦理。
所以我們建議楊嘴政府應該出臺相關處理方案及調解方法,以便我們買賣雙方解決此事,如有相關方案的出臺將有助於公正公平的解決此類問題。
而且據我們了解,自房屋拆遷日起,當地村民每季度都收到還遷協議上約定的租房補貼,且逾期未交房,租房補貼款的金額翻倍,據此我們感覺很不公平,望您能關注此事,為我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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