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向有關部門反映過問題,問題即不敏感也不重大,半年多的時間得不到答復,為何?是敷衍?還是遺忘?總值這樣的工作態度不可取。有沒有對接防工作的考核?是不是應當罰沒一些獎金,以觀後效。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王承瑜同志:
您好!首先向您道歉,由於我們工作失誤,您於2012年7月16日提出的“再次反映污水外溢的現象”遺漏至今,未作二次答復。對此問題,我們將要求具體工作人員做出書面檢討,並納入個人考核。
經查詢,您反映的問題為青雲橋下污水外溢問題。青雲橋地區排水系統尚未完善,容易出現污水跑冒和雨後積水問題。市建設交通委已將該處排水泵站列入建設計劃,待該處排水泵站建成並具備使用條件後,該處排水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排水泵站建成前,市建設交通委、市排水管理部門將共同督促責任單位天津市濱海市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盡快采取措施,妥善解決雨、污水排放出路問題,並通過架設臨時泵、鋪設臨時排水管等工程性措施加速排水。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