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區政府在百忙當中關心小區業主的事情,讓我體會到了百姓利益無小事,再一次感謝政府。我是東惠家園的業主,我們的物業費是三級標准最高的收費每月1.35元每平方米,得到的服務卻不是。1,要求物業公示所收取款項的用途.2,請問什麼時候召開的業主大會拿出證據。3,既然劃出車位收取費用為什麼還要求業主安裝地鎖!嘉越物業的回答是怕別人佔用車位,請問:物業有沒有管理的義務。4,監控是我們小區的配套設施,嘉越物業應該有義務維護與修繕,為什麼不正面回答監控損壞的問題,由於監控損壞給我照成損失怎麼解決。5,嘉越物業負責人不接待業主的投訴與建議(我有證據),鑒於上面的五項提問望上曾領導給業主有說服力的回復,多謝
尊敬的郭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將立即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7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區房管局已與嘉越物業聯系,要求物業公司加大小區管理力度,做好與業主的溝通工作,並要求物業公司與您聯系溝通相關問題。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