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愛人是外地戶口,護理專業,08年開始在河東工人醫院上班,屬於北方人纔中心勞務派遣工,至今只簽過一次合同(合同期至2011年)之後一直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多次催問一直無合理答復,不知是否合法?新勞動法至今年7月份開始執行,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同工同酬問題,請領導百忙之中給予過問,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務派遣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