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電大很多年了現在還是派遣,他們單位有很多走後門的都是正式的了。我們家裡沒有什麼關系也不能給孩子創造什麼條件!可是國家頒布的勞動法他們不能不執行吧!?請問各位領導咱們天津市什麼時候纔能執行?請有關部門領導監督,聽我孩子說勞動局的副局長還是他們黨委書記,請你們按規矩辦事,我們這些老百姓盼著孩子得到應有的待遇!請各位領導關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務派遣人員“同工同酬”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受理在此,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