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同志,
您好!
我是2012年8月1日去我的新單位報道的。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是我的實習期。假定我實習期月工資是3000,實習期的公積金(單位、個人各繳存10%)3000*20%=600元,元,我轉正後工資是4000元,公積金是=4000*20%=800元,,請問:
我的公積金,2013年8月-2014年6月,直接調整為800元還是依然是600元,在2014年7月 統一調整公積金時再調整?
1、如果是後者,那麼2014年7月調整後我的公積金是 2013年工資的月繳存金額是(3000*7+4000*5)/12=3416*(10%+10%)=683.2元 還是我的公積金4000*20%=800
2、從2012年8月-2014年6月 無論我的月繳存公積金是683.2還是800 與600元每月都有個差額,這個差額是不是要在2014年公積金統一調整時單位給我補繳?
3、如果2014年7月調整時 我的繳存金額是683.2元,且單位不給我補繳,那我豈不是因僅僅錯過2013年7月這1個月的統一調整期 而損失了11個月的公積金差額83.2*11,這個每年只能7月纔能調整的規定是不是顯得不合時宜?而且上述公積金月繳存額只是我假定的數額,實際要遠大於這個數,那麼11個月的差額
就會有上萬元。
跪求詳解,萬分焦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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