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去年購買了一套居住型的公寓房合同約定民水,民電,燃氣都有,預計今年七月交房。交房時開發商應向業主提供哪些證件業主開能與之簽字收房。請您在百忙中給予解答。另外如果商品房還在使用臨時電的話業主能拒絕收房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已安排業務人員與您電話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