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之前5年一直在一私企工作,單位按照規定給我交納養老保險,現在我考上河西區事業編制。由於事業單位不用交納養老保險,請問我的養老保險金如何處理?是否可以取出來,如果取出來對我以後的退休工資有何影響?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返還給職工本人,單位劃轉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