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河東區新開路泰豐都匯御樓盤購買了一套居住型公寓,近期交房時開發商無法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並解釋說居住型公寓可以沒有“兩書”,《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文件在建委備案。我想諮詢一下開發商所言是否屬實。現在該樓盤是否具備交付條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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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