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采暖費6月有3個優惠點,所以我每年都是6月交費,但是今年去交費時供熱站告訴我要把之前05年的欠費交齊纔收今年的費用,因為要改一戶一環,所以如果不交齊費用也不給改造,今年不給供氣,可是我是2007年買的房,一直到今年交費之前我都不知道有欠費,而且原房主有2006年的交費票據,我認為如果原來有欠費的話06年或相近的幾年都會不斷催費,怎麼會當做沒有這回事一樣?我問供熱站的時候供熱解釋說因為原來暖氣是串的,他們沒辦法,今年改造所以能催費了,可是供熱站前兩年換過一次,新舊供熱站交接也都沒通知過我欠費,供熱合同也有我的電話。我覺得讓我交費不合理,供熱站說債權債務轉移,必須讓我把05年欠費補齊纔收今年的費用和進行戶內改造。請問這個是應該由我承擔嗎?我覺得不合理吧!!而且供熱站這麼多年都不告知,也有責任!!!
尊敬的魏娜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7月3日
尊敬的魏娜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您家所屬翠阜供熱站已與您聯系,並請您到站內協商具體解決方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9月5日